星期日, 七月 22, 2007

妖精的童话 之 红舞鞋

  敲门声响起来的时候,我正在喝大杯的啤酒,就着吃盘子里的小炸鱼。简单的晚餐。
  木头门上传来的敲打声渐渐拼出弗莱门戈的节奏,还伴随着隐约的喧哗。我知道是谁了。有点不舍地放下啤酒,走到门边,确定已经传来吻别的声音,打开门。
  门口的那张脸正侧过去对她的男伴告别,半个笑影把整个夜空都照亮了。
  然后那张金棕色的脸转向我,黑曜一般浓墨重彩的眼睛就像以前每一次那么高兴:“嘿~我亲爱的朋友!”一个大大的笑露出细贝一样的白牙。
  不能否认,我也有点,嗯,只是一点,心情愉快:“怎么,又跳回这个‘肮脏又保守得连一个秘密也保不住’的镇子里了?”
  她笑起来的眼睛比新月还甜蜜,恬不知耻地说:“是啊,想我的朋友了嘛。所以,”她纤劲的身体往屋里挤,“先借你的地方洗个澡!”
  我回头看着她的舞裙,细瘦的腰间已经有一个模模糊糊的黑手印。最醒目的,永远是她那双标志性的红色舞鞋,至少有4英寸高的跟。
  她轻车熟路地找到地方,哗哗的水声里还传来一声:“你在吃什么啊?帮我准备一份!”
  我大翻白眼。

  “嗯~~累了一整天,在你这儿连碗热汤也没的喝。”她穿着我的衬衫,坐在我的椅子上,捧着我的杯子喝我的酒,张口就抱怨。
  我听而不闻的工夫日益精进。
  壁炉里的火苗映在她脸上,映出金棕色皮肤上的一层蜜色绒毛,湿漉漉的乌木色卷发反出七彩的光晕。浓墨重彩的眼睛蒙了一抹水光。男式的超大码衬衫直接被她当成了睡裙,裸着一双美腿翘在旁边的板凳上——如果翘上桌子就走光了,她居然还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  那双夸张的红鞋子还长在她脚上。
  根本不用提醒自己的自制力,眼前这个美人只是个混蛋而已。想到这儿我直接开口:“那么,刚刚那位绅士竟然不愿意收留这位美丽温柔的小姐吗?甚至还把你亲‘脚’踢进一只豺狼的家里。”
  她懒懒地抬眼飞了我个白眼,根本懒得对嘴,扯出一个轻蔑的笑:“那是只怕老婆的小鸡。”火光里那个表情尤其灵动。然后笑容扩大:“何况你这里也很不错啊,既没有爱吃醋的女主人,又没有爱坏事的傻哥们,就我们两个人,不好吗?”说到后来已经是压低了声音,媚眼如丝。
  跟这个女人玩暧昧可不是聪明人该做的事。
  不过,这个我常年驻守的小窝点,确实是在这个没有家的人来了的时候,才跟家沾点边。真是奇怪。
  可是这些话里的另一层情报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:“Karen,我以为你以前说过,你只想跳舞的。我的意思是,你只是跳舞,你这辈子要干的事只有跳舞。”
  她神色自如地笑笑:“是啊,我真是迷恋那些节奏,优雅的,狂乱的……”继续捧着被子喝了一口,根本不接招。
  我看着她不说话。她继续若无其事,我继续不说话。
  对方屈服:“好吧,如果这是跳舞需要的代价,我愿意一次一次付清它。和不能跳舞比起来,这也算不上多昂贵的价格。”
  “那么,”我忽然觉得喉咙有点发干,“那是真的吗?是那双鞋子?”
  她的精光闪烁的眼睛眯了起来,黑曜一般的,浓墨重彩的一双。两道漆黑的眉梢剃出尖尖的小刺,直插鬓角。她放下腿逼近我,4英寸的鞋跟就踩在我的脚旁边,用最轻柔最诡异的声音,一个字一个字地咬出来:“我的兄弟,有些事是连对自己也不能说的。人们有很多理由需要混淆一些东西,保存一些秘密。”然后以迅雷之势恢复了常态,“可是你知道,这个小镇又肮脏又保守,连一个秘密也不允许存在。”我记得她以前还说过,什么是秘密,就是只告诉一个人或一小群人的事。
  我有些尴尬又有些放心,我可不想真的背负起别人的秘密,尤其是女人的。于是打个哈哈混了过去:“是啊,你都住在这双鞋子上了,哪里还分得清。”
  她继续眯着眼睛盯了我一会儿,然后转了话题:“那么最近你的事业怎么样?刽子手大人?”
  说到这个称呼我就不满,她专用的错误头衔:“我是收拾坏人。”
  她格格地笑起来,我也觉得当着她这么个标准坏人说这个有点古怪。她说:“你是收人家的钱,然后去收拾好人收拾不了的人。你不觉得‘刽子手’比‘杀手’听起来好多了吗?”
  我郁闷。
  “行了别做出那副嘴脸了。你吃饭的家伙还给我玩过呢。”她伸个懒腰,“我先去睡了,明天一早就走。我可不想被那些太太们白眼,今天我和她们男人都跳了一遍,可谁也没睡过。我可不吃这个哑巴亏。”

  第二天我起床,她果然是不在了。
  我把玩着我“吃饭的家伙”想,Karen,你是对的,有些事情是连对自己都不能说的。一旦自己知道了,就会有麻烦有挣扎。
  你有多少次要走,我就有多少次想过用它留住你。毁掉你的鞋子,或者毁掉你离不开那双鞋子的脚。但是留下来的Karen,就不再是我想要留住的那个了。
  所以我愿意每一次都送你走,然后等你什么时候再回来一次。每一次,一次一次。乐此不疲。
  我情愿你天天陪着别的男人,偶尔来找我,也不愿意是反过来的。
  其实Karen,我和你一样,都是穿了红舞鞋的人。都会为了一些简单的事,不停地不停地折磨自己。红舞鞋是一个秘密,背负秘密的人总会付出代价。好在跟失去你相比,这也算不上什么昂贵的价格。

星期日, 七月 15, 2007

妖精的童话 之 野天鹅

  本子没有了,可是妖精的童话还不想死,它们自己说的(作无关撇清状)。
  SS只好继续手痒。

  我每天都来这个女人家里。她叫Elisa。
  每天清晨,我来到这件小草屋,轻敲3下,然后自己推门进去。大多数的日子,Elisa会端坐在那张简单的床上,从手里的织物上抬起眼睛,看着我微笑一下。然后我会自己去倒一杯水,放到放剪刀等工具的桌子上,坐到屋子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,静静看她。每隔3天会有一次,我会看见一间空房,那是她外出去采荨麻了,我便会自己找出杯子倒好水,一杯给我,一杯留给她,然后走到屋子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,捧着杯子等她。过一会儿,她会抱着一堆绿色的植物走进屋子,看到我微笑一下,然后把植物堆在屋角,接着在床上坐下,静静开始劳作。
  Elisa有一双温柔而明亮的眼睛,像是隔着一层水雾的月亮。苍白的面颊,像月晕。淡色的嘴唇,像粉红的玫瑰。亚麻色的卷发,像婴儿最柔软的襁褓。她是这样的柔和。比玫瑰更美,比圣诗集更纯洁。
  但是她有一双千疮百孔的手。因为天天在她手上翻腾、穿插、缠绕的,是有刺的荨麻。这些小东西刺、挑、抹、拨、划,像最优雅的剑客。
  “痛吗?”我每天会问一次,看着她薄薄的眼睑上淡蓝色的脉络。
  她每天都会抬起眼睛笑笑,摇头。Elisa永远静静的。Elisa从来不说话。
  Elisa是个哑巴。

  Elisa曾经是王国里最幸福的女孩儿。最受宠的女儿。最爱娇的妹妹。最美丽的公主。
  但幸福从不迷恋任何人。嫉妒的继母离间了她和国王,把她的11个哥哥变成野天鹅,把她弄得又脏又丑还赶出了皇宫。
  找到了哥哥们的那天Elisa梦到了一个仙女,告诉她要解救哥哥,要给他们每人用刺荨麻织一件披甲,在此期间绝不能说一个字。
  Elisa从来不曾怀疑如此奇怪的指示。她立刻开始照做。被当作怪物、巫婆、可以随意欺凌的女人,Elisa从不抱怨。
  就好象她本来就洞悉一切。

  “痛吗?”我今天又问了一次。
  她仍旧抬眼,笑笑,摇头。
  屋子里沉默下来。像往常一样,但可能是最后一次了。她手上的披甲,已经是第11件了,只欠一只袖子。
  我继续沐浴在她周围如水一般的气氛中。11只野天鹅先后飞来,从窗户进到屋里,围在她周围暖暖地蹭。一片羽毛飘到我手边,微微擦过,似有似无。它们早已习惯我的存在。
  可是今天不一样了。
  我伸手,用拿杯子的动作去取了旁边的剪刀,狠狠地刺破房间里水一般的气氛,不,不够,必须要完全消灭掉它,直到刺入这制造者的心脏!
  我一手握着没入她胸膛的剪刀,一手扳住她的肩膀把她扯近,近到面颊相错,我对着她的耳朵平静地问,现在,痛吗?
  仍然是静静的,连呻吟声都没有。我看不到她的表情,现在,她还是不是那样温柔地在笑?
  不过,至少没有摇头了。
  我继续问:“你没有想过吗?其实这故事里所有的罪恶,都是从你的美好开始的。
  “所有的不幸,都是你的幸福招惹的。
  “你的父亲受蒙蔽,你的哥哥遭诅咒,你的继母成罪人,而其实美丽善良的你才是众矢之的。
  “其实,你一直都知道的,对不对?”
  我把她抓得更紧:“我就是你的继母,也是你梦里的仙女,你知道的,对不对?”
  我拉开她,看她的脸,刚好捕捉到她眼睛阖上前的最后一丝光芒。仍然是,温柔的,明澈的,悲悯的。和我料想中一模一样。
  你什么都知道,所以什么都不说,对不对?
  真是让人忍不住撕破的通透。人人在你面前都卑微。

  我转过身,对着一群已经怔住的天鹅,甜蜜地笑了。绝对不同于Elisa的,甜蜜。
  我扯过她织的11件披甲,一件一件地披到它们设定中的主人身上。有刺的荨麻,人人都说Elisa像玫瑰,她的刺原来是在这里了。
  我看着这些刺不着痕迹地消融在这些美丽生物的身上,王子们的面目渐渐浮现。都没有了,都不见了。
  Elisa,Elisa,其实我多么希望,你并不是我的想象。
  一转身,我捏住十一王子那条还是翅膀的胳膊,略略念咒,终于也没有了羽毛的痕迹。

  ……大家有没有觉得我妖气退步勒?我觉得好正派……

星期五, 七月 13, 2007

我给活活的逼成了个xx

我blog被爹娘看了。好,就这样。大家也就笑得是咋个回事了 。
如果我英年早逝,大家记得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多烧点书。